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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元假鞋案引热议:小额纠纷跨省入刑 程序正义边界成焦点

2026
06/11
09:10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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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来源:中国新报

 

     一双实际交易金额仅290元的疑似假冒“普拉达”皮鞋,引发一场跨省抓捕、两审定罪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近日,当事人谭锦华持续申诉维权,该案诸多执法、司法程序争议被逐一曝光,再度引发法学界与公众热议:小额民事消费纠纷是否应当升格为刑事案件?异地执法、侦查取证、司法审查的法定边界如何恪守?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如何杜绝权力越界、精准拿捏法治尺度?

 

两百余元交易引发跨省刑案

 

     据案件资料显示,2022年8月,江苏南京市民薛某购买两双“普拉达”白色男式板鞋,总价款570元,商家缺货退款280元,最终实际支付290元。交易完成后,薛某以商品疑似假冒为由,向南京市鼓楼区阅江楼派出所报案。

 

     当年派出所受理报案后迅速立案侦查,并于2022年9月27日远赴广东白云区,将涉案商户谭锦华等人跨省抓捕。该案最终以假冒注册商标罪移送审查起诉,一审法院判决谭锦华罪名成立,当事人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谭锦华始终不服判决,持续申诉奔走。他表示,290元的小额交易本属普通民事消费纠纷,却被升级为刑事案件,自己的人生轨迹彻底被改变,多年来始终执着寻求公正结果。随着案件细节披露,一场围绕程序公正、执法权限、司法边界的法治讨论全面展开。

 

多重程序争议凸显执法合规性争议

 

    立案标准存疑:远未达刑事入罪门槛,涉嫌插手民事纠纷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立案的核心标准为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这也是《刑法》第213条认定“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法定底线。

 

    本案涉案金额仅290元,与法定刑事立案标准相差悬殊,本质属于市场监管领域的民事侵权或行政违法范畴。业内法律人士指出,依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及相关规定,对于明显不属于刑事管辖的小额经济纠纷,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而非直接刑事立案。

 

    同时,该案被质疑违反公安部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的相关规定,属于以刑事手段干预普通商事、民事纠纷,与国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相悖。

 

异地执法违规:无合法管辖权,属“远洋捕捞式执法”

 

    管辖权争议是本案核心争议之一。依据公安机关管辖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优先由主要犯罪地管辖,本案涉案鞋子的生产、销售核心环节均发生在广东白云区,南京既非犯罪实施地、生产地,也无合法指定管辖手续,并不具备案件管辖权。

 

    办案机关以“微信销售涉及南京买家”为由主张管辖权,但全程未出示IP地址、物流轨迹、交易溯源等实质性证据,被法学界认定为典型的“人为制造异地管辖”。

 

     此外,派出所执法权限也备受质疑。根据规定,派出所仅可管辖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无需跨区域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跨省抓捕、知识产权侵权侦查属于专业性极强的警务工作,不在基层派出所管辖权限内。南京鼓楼区阅江楼派出所跨省抓捕办案的行为,被认定为典型的“远洋捕捞式执法”,属于侦查权越界行使。

 

     专家对此表示,若案件立案前就违规开展跨省抓捕、证据搜集等侦查行为,案件的整个程序起点就存在根本性瑕疵,而程序正义是司法公信力的根本保障。

 

取证程序违法:涉嫌滥用技侦手段,证据存在重大瑕疵

 

     案件侦查阶段的取证行为,被指出多处违反刑事诉讼程序规定。据当事人披露,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前,违规使用技术侦查手段调取涉案人员微信交易数据,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技侦手段必须立案后经法定审批方可实施的刚性规定。

 

     同时,本案电子数据提取全程无同步录像、无第三方见证,不符合电子数据取证法定规则。根据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相关规定,该类违规获取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罪依据。

 

     除此之外,案件定罪关键的商标鉴定报告,无普拉达商标权人官方授权佐证,违反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相关要求,鉴定意见的合法性、有效性均存在重大缺陷,无法作为有效定罪证据。

 

实体定罪引争议:行为不符犯罪构成,司法审查存在缺位

 

     除程序瑕疵外,该案实体定罪标准也引发争议。法律界人士分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生产、制造侵权商品”。而本案当事人仅为下游加工作坊销售人员,并未参与侵权商品的生产、商标冒用环节,不符合该罪名的法定犯罪构成要件,与最高法发布的相关刑事审判参考案例裁判逻辑相悖。

 

     据了解,案件审理过程中,谭锦华及辩护律师多次就案件管辖权异议、侦查程序违法、证据非法、罪名适用错误等问题提出抗辩,但一审、二审法院均未对此作出专门审查与书面回应。

 

     专家还指出,法院对侦查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是刑事诉讼纠错、守序的关键防线。若法院对明显的程序违法问题不予审查、不予回应,本质上是对侦查权越界行使的默许与纵容,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

 

法治思辨:知识产权保护需平衡力度与边界

 

     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行为,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2.3%,彰显了国家净化市场秩序、保护创新权益的坚定决心。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明确,要精准把握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边界,严格区分民事侵权、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杜绝刑事手段泛化适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小额侵权纠纷刑事化、跨区域过度执法、侦查权边界模糊等问题仍时有显现。

 

      每一起争议案件都是完善法治、规范执法的重要契机。知识产权保护既要严厉打击恶意、大规模侵权犯罪,也要坚守罪刑法定、程序公正原则,杜绝机械执法、越界执法。需进一步细化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明确知识产权案件刑事立案标准、强化司法对侦查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让知识产权保护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以程序正义守住司法公正底线

 

      一双290元的皮鞋,折射出基层执法与司法实践中权力边界、程序正义、权利保障的深层命题。知识产权保护不是“无上限从严”,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也要求执法司法机关恪守权力边界,精准区分纠纷性质、严格恪守法定程序。

 

     本案引发的全民热议,本质上是公众对看得见的正义的深切期待。唯有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守立案、管辖、取证、审判全流程法定规则,平衡好知识产权保护与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关系,才能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与公众的检验,以规范公正的司法执法行为,筑牢法治中国的根基。(朱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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