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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财险职工25万工资遭克扣,十年维权心力交瘁

2026
05/22
09:39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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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来源:中国新报

 

   近日,河南的杨鸿伟老人陷入一场长达十余年的劳动维权困局。作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的老员工,他手持劳动合同、银行流水、信访意见书等多重证据,主张自己2011年至2018年期间25万余元工资被公司克扣,然而历经仲裁、平顶山两级法院审理、河南省高院再审审查,诉求均被驳回;向高院信访反映后,仅收到一句“望依法息诉服判”的答复,维权之路屡屡碰壁,引发公众对国企用工合规、司法公正的强烈质疑。

 

   一纸劳动合同定身份,退休后惊觉工资“凭空消失”

 

   1957年出生的杨鸿伟,是人保财险体系内的老职工,属于总版人员在编职工,先后于2003年、2008年、2011年与人保财险平顶山市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签订的更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地点包含鲁山县,符合公司“市级签合同、县级用工”的行业惯例。

 

   2016年,杨鸿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18年10月正式办完退休手续。本以为职业生涯圆满落幕,却在2018年11月遭遇“意外”——人保财险平顶山市分公司突然向他催要“退休期间多领的工资”。一头雾水的杨鸿伟打印自己名下尾号42893的工行借记卡流水,瞬间震惊:2011年1月至2018年1月,上级公司以“薪酬”“工资”名义,先后向该卡转入257536.23元,而这些钱,他一分未取,竟全部被人保财险鲁山支公司私自支取!

 

   更蹊跷的是,这张银行卡是2010年11月鲁山支公司要求他办理,随后便以后期上级公司会将工资发放到此卡,先登记信息为由要求他上交银行卡并告知密码,直至2018年2月才归还。7年多时间里,银行卡始终由公司掌控,流水清晰标注“薪酬”,却从未落入杨鸿伟手中。而他每月在鲁山支公司签字领取的现金,仅为绩效提成,并非完整工资。

 

   多重证据铁证如山,公司诡辩“集体资金”难自圆其说

 

   发现工资被克扣后,杨鸿伟开始依法维权。2019年6月,他向鲁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经审理,裁决人保财险鲁山支公司补发全部薪酬,理由明确:银行卡户名是杨鸿伟,款项标注为薪酬,且长期由公司控制,公司无法证明支取合法,克扣工资事实成立。

 

   本以为正义将至,不料鲁山支公司随即向法院起诉,一场长达数年的司法拉锯战就此展开。庭审中,人保财险鲁山支公司与平顶山市分公司的说法荒诞不经:先是辩称杨鸿伟与鲁山支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平顶山市分公司无劳动关系;后又声称,银行卡内标注“薪酬”的25万余元,并非杨鸿伟个人工资,而是拨付给鲁山支公司全体员工的“集体薪酬”,公司只是“代为管理”。

 

   这一说法完全经不起推敲:其一,银行流水是国家金融机构出具的法定凭证,明确标注“薪酬/工资”,何来“集体资金”之说?其二,国有大型保险公司,竟长期以员工个人账户存放“集体资金”,长达7年每月操作,明显涉嫌公款私存,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其三,杨鸿伟提交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薪酬管理文件,明确员工工资包含“基本工资、服务津贴(固定发放)+岗位津贴、业绩提成(考核发放)”,银行卡内固定入账,恰好对应固定工资,与现金发放的提成完全吻合。

 

   此外,平顶山市人社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明确确认杨鸿伟与人保财险平顶山市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退休前接受市公司管理,这一关键新证据,足以推翻此前法院的劳动关系认定。

 

   三级法院连续驳回,裁判逻辑矛盾频出

 

   令人费解的是,如此清晰的事实、扎实的证据,却未能得到法院支持。

 

   一审鲁山县法院、二审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均以“杨鸿伟实际在鲁山支公司工作、领现金工资”为由,否定其与平顶山市分公司的书面劳动关系,进而认定银行卡内资金与杨鸿伟无关;河南省高院再审审查,同样驳回其再审申请,维持原判。裁判逻辑存在明显漏洞:

 

   一、无视书面合同效力: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核心法律文件,杨鸿伟与平顶山市分公司先后三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 年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其工作地点可含鲁山县,实际履职属正常履约。但法院无视书面合同效力,仅以 “实际在鲁山支公司工作、接受其管理并领现金工资” 为由,否定其与市分公司的劳动关系,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 “关联用工已签书面合同的,应按合同确认劳动关系” 的明确规定,属于典型的适用法律错误。

 

   二、漠视法定凭证效力:无视银行流水标注“薪酬”的客观事实,采信公司无任何证据支撑的“集体资金”诡辩,证据采信明显不公;

 

   三、回避国企用工合规问题:对公司长期控制员工银行卡、公款私存、克扣工资的违规行为视而不见,变相纵容企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信访答复敷衍塞责,老员工维权无门谁来管?

 

   司法途径走不通,杨鸿伟转而通过信访渠道维权,向河南省高院提交信访材料,附上劳动合同、银行流水、薪酬文件、人社局意见书等全部证据,请求核查错判、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然而,2026年5月,他收到的高院信访答复,仅有冰冷一句话:“本案经过平顶山两级审理和省法院再审审查,均未支持您的请求,经了解,本案已经过检察院审核,望您依法息诉服判!”

 

   这份答复完全回避核心争议:不回应劳动关系认定错误、不解释工资性质认定矛盾、不核查证据采信问题,仅以“程序走完”为由,敷衍了事,劝老人放弃维权。十余年维权,从仲裁胜诉到三级法院驳回,再到信访敷衍,杨鸿伟手握铁证,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国企用工岂能任性,劳动者权益不容漠视

 

   杨鸿伟的遭遇,绝非个例,折射出部分国企用工不规范、漠视劳动者权益的乱象:长期控制员工银行卡、私自支取工资、公款私存,违规操作长达7年,却能在司法、信访环节“一路绿灯”,背后是否存在权力干预、利益勾结?

 

   银行流水是铁证、劳动合同是依据、人社意见是佐证,多重证据指向的克扣工资事实,竟被一句“息诉服判”打发。试问: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何在?司法公正何在?国企的社会责任何在?

 

   如今,杨鸿伟已年过七旬,十余年维权耗尽心力,25万余元是他一辈子的血汗钱、养老钱。在此呼吁:相关部门正视此案,重启核查程序,纠正错判,还老员工一个公道;同时严查人保财险的违规用工行为,杜绝此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维护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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