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家中的自来水欠费产生了违约金,而自己是通过支付宝中的“生活缴费”栏绑定的账户查询才猛然发现的。于是该消费者不由产生疑惑:为什么水费欠费了,没有断水作为警示,也没有手机短信提醒,也没有明确预告欠费违约滞纳金的缓冲期?这给人的感觉似乎是企业唯恐消费者发现而按时缴了费,使得自来水公司损失了一笔额外的违约金收入。
事实上,水电费欠费后,大多没有熔断机制和缓冲期提醒,而等到消费者发现或者到了一定欠费程度停水后,违约早已成为既定事实,消费者能做的,只有自认倒霉去补缴而已。由于补缴金额通常不大,消费者也就不会将之当成大事,不怎么愿意追究,自来水公司也乐见这个效果。这似乎已成为见怪不怪的事了。
如果有人真要讨个说法,那么通常会得到这样回复:物业早就把欠费的单子贴在一楼过道或者各家门上了。这样说来似乎有道理,是消费者自己的原因导致的违约。但是笔者要问的是,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究竟是越方便越透明越好,还是越不便越隐蔽越好?是有利于消费者还是有利于企业为好?往大了说,是以人民为中心还是以人民币为中心呢?只有弄清了这些,才能更好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不再给人以店大欺人的霸王感。
据该消费者后来反映,其已经在支付宝开通了水电费自动缴费功能,以防止欠费违约情况的发生。为了更大的群体能普遍避“坑”踩“雷”,笔者也想最后问一句:水电欠费可否有更人性化的提醒?(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以成)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刨猪宴”出圈,更要出“治理力”
下一篇:最后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