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中文网

导航菜单

坚持“零容忍”,筑牢未成年人防线

2024
04/10
12:48
中国新报
分享

 

        4月8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时表示,要全面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要零容忍,对未成年人犯罪也要加强预防和治理。(4月9日 央广网)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不仅给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庭带来深重的伤害,也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因此,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筑牢未成年人防线,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责任。

 

         坚持“零容忍”,是对未成年人的最大关爱。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言:“教育必须从受教育者身上产生出来。”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他们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因此,零容忍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有力保护,让他们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同时,零容忍态度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采取零容忍,就是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和尊重。这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展现了社会的温度。

 

         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我们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此外,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也需要共同参与,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在这一过程中,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是关键。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我们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法律真正成为未成年人的坚实后盾。同时,司法公开同样重要,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司法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坚持“零容忍”,筑牢未成年人防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只有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自由成长,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更加美好。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本报评论员 陈文华)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衡南法院|失信惩戒显成效,主动履行树诚信
下一篇:最后一页

频道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