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报讯(记者 刘延平)爱好兰花的朋友看过来:2026年3月13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林业局通过“微七星关”发出了《七星关区野生兰花保护告知书》 。
《七星关区野生兰花保护告知书》全文如下——
七星关区野生兰花保护告知书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自2021年9月7日起,除兔耳兰外,我区常见的野生兰花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采集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兰花。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兰花的,向国务院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采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兰花的,向省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二、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兰花。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兰花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三、对于未经许可,擅自采集、采挖、移植或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兰花的,一经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禁止在抖音、快手、微信等平台兜售受保护的野生兰花。严禁以“野生”为噱头将造假野生兰花在市场或网络销售。
五、禁止在林区非法采挖受保护的野生兰花,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受保护的野生兰花。
六、欢迎社会各界对非法采集、出售、收购受保护的野生兰花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七星关区森林资源保护中心0857-8333737,公安部门0857-110。
特此告知
毕节市七星关区林业局 宣
[温馨提醒] 每一株野生兰花,都是不可复制的生态密码,远观不扰,拍照不摘,让我们共同守护这份大自然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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