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种减产扰春耕 司法调解惠民生
——贵州锦屏法院圆满化解52户村民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25年11月19日,随着最后一名村民代表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捺印,贵州锦屏县人民法院敦寨法庭庭长陆姗带领干警在暮色中踏上返程路。这场牵动52户村民切身利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经多部门调解未果、被告失信违约等波折后,终在法院不懈努力下圆满化解。
纠纷源于2024年春季,被告林某某在新化寨村以30元/斤价格售卖水稻谷种并承诺品质,杨某某等52户村民播种后遭遇严重减产。经专业检测,谷种减产折干率超80%,林某某出具理赔承诺书却逾期未履约,村民无奈诉至锦屏法院,索赔100800元。

承办法官陆姗深知,涉案村民多以种稻为生计,减产直接影响全年收入,简单判决易加剧矛盾。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她决定重启调解:面对部分村民情绪激动、诉求分散的情况,干警们赴村委会用方言释法,核对损失、梳理核心诉求;针对林某某外地务工未到场、对赔偿存顾虑的问题,通过电话反复沟通,既阐明法律后果,又考量其履行能力,引导换位思考农耕艰辛。

经全天攻坚,双方就赔偿金额、分期履行方案达成共识。干警当即返回法庭远程连线林某某确认笔录,午后再赴村寨送达文书、解答疑问,指导村民代表签字捺印。此次化解既维护村民权益、修复邻里关系,更践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是锦屏法院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为乡村振兴筑牢法治根基。(记者 石平 通迅员 石福涛 龙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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