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10月29日,锦屏县人民法院联合天柱县人民法院、锦屏县人民检察院、锦屏县林业局,针对锦屏县河口乡塘东村“红军林”的古树专项发布《“红军林”古树名木保护令》,以“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新实践,为这份珍贵的绿色遗产撑起双重“保护伞”。

一株古树历经百年风霜,一片“红军林”承载代代记忆。为扎实推进保护工作,四部门多次会商研判,提前深入当地开展普法宣传:向村民细致解读《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发放宣传材料,积极倡导群众化身“古树管家”,通过定期观察生长状态、及时反馈异常情况,共同守护这份生态与历史财富。

此次联合发布的保护令,明确禁止采伐、非法买卖、灌注有毒有害物质等破坏行为,标志着“行政+司法”协同护绿模式的正式落地。更值得关注的是,保护行动融入科技力量,创新推出动态普法二维码——扫描即可获取古树名木保护典型案例,还能了解“红军林”的由来与历史背景。这种“科技+普法+互动”的模式,打破了宣传时空限制,让二维码成为可移动的普法课堂,推动群众从“被动知法”转为“主动护绿”,为古树名木添上持久的“科技防护盾”。

活动现场,法、检两院干警还向村民追加发放宣传资料,结合真实案例解读保护法规,用通俗语言讲清破坏古树需承担的法律责任,让依法护绿意识深入人心。

古树是“望得见历史、留得住乡愁”的生态地标,此次行动远超“挂牌立令”的表层意义,更是一次全民保护意识的深度唤醒。下一步,锦屏法院将持续发挥府院联动优势,延伸司法审判职能,推进“红军林”古树名木保护基地建设,加大司法保护与普法宣传力度,筑牢绿色生态屏障,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司法力量。(记者 石平 通迅员 石福涛 吴成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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