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代表委员司法监督,推动司法审判工作规范化、透明化,积极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10月20日上午,衡南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沉浸式”旁听了一起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刑事案件庭审,现场感受司法过程,“零距离”履行监督职责。
该起刑事案件涉及的新型毒品成分为依托咪酯,于2023年9月11日被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从2023年10月1日起非法吸食、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依托咪酯电子烟伪装性强、迷惑性大,青少年是易受侵害群体。本案被告人王某某年仅21岁,但多次向身边朋友甚至未成年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的烟弹,且多次容留他人在车上吸食依托咪酯电子烟。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官结合案情向在座旁听人员普及了部分新型毒品的种类和危害,特别提醒青少年要不断提高对各类新型毒品的警惕意识,充分认识滥用精神药品的危害性,切勿因一时好奇,或为寻求一时刺激,损害自身健康。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神情专注,悉心聆听,全程见证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对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审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
旁听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认为,此次庭审程序规范、庭审纪律严肃有序,法官思路清晰,业务熟练,充分展现了法官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司法审判的公正权威。衡南县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既是落实司法公开、强化外部监督的常态化举措之一,也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对衡南县法院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高压态势,以案释法筑牢全民禁毒防线的举措大为赞赏。
下一步,衡南县法院将不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促进审判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升,为衡南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聂兰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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