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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黄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历经二年半的工伤赔偿纠纷

2024
04/27
16:12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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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新报湖南讯(通讯员 黄展徕 李厚桥)“多亏了黄所长,帮我解决了这场历时二年半之久的工伤赔偿纠纷,让我心里终于踏实了,太感谢你们了。”4月25日,湖南省郴州市宜章县黄沙镇晓夏街村村民李某在电话中再次对黄沙司法所所长表达了感谢。

 

       2021年6月,李某到某建筑公司临连高速牛坡坳路段做水泥工,2021年9月13日11时20分许,李某下班搭乘同事摩托车回家,途径宜章县黄沙镇牛坡坳乡村公路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伤,后被送往宜章县人民医院、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该公司未给李某缴纳工伤保险,并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双方因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等事宜经过多次仲裁、诉讼。期间,该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登记注销。2023年9月,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工伤认定,2023年12月15日,经湖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李某伤残八级。随后,李某与原公司的三名股东因工伤赔偿数额问题又反复协商多次没有结果。无奈之下,2024年4月10日,李某来到宜章县司法局黄沙司法所请求调解维护自身权益。

 

       黄沙司法所所长接受李某的申请后,当即查阅了纠纷相关材料,马上通知原公司的三名股东进行调解,李某要求原公司的三名股东支付工伤赔偿金等赔偿款,原公司的三名股东认为赔偿要求过高,双方互不让步。黄沙司法所所长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分歧点,分别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讲解《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针对争议事项进行具体分析,一步步缩小双方分歧。

 

       原公司的三名股东分别都是黄沙本地人,黄沙司法所所长通过“讲乡情”“摆风险”“背靠背”等方式摸清双方的诉求底线,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最终,经过黄沙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促进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于4月11日就工伤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原公司的三名股东同意给予李某赔偿款100700元,现场支付了50700元赔偿款,剩余50000元赔偿款在2024年12月15日前支付到位。至此,这起历经二年半的工伤赔偿纠纷终于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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