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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天柱新冠肺炎患者袁某波出院 为黔东南首例治愈病例

2020
02/11
20:18
中国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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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动静贵州》

       

        中国新报贵州讯(通讯员 罗茜 记者 刘鹏飞)今天(2月11日)下午,贵州有4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其中就有天柱县首例患者袁某波。袁某波同时还是黔东门首例被治愈的患者。

 

        11日晚7点,记者通过贵州天柱县宣传部门证实了袁某波出院的事实。据了解,袁某波,男,37岁,贵州省天柱县白市镇人,现住天柱县白市镇地样村。

 

        2020年1月14日,袁某波及其家人自驾车从江西省南昌市往贵州省天柱县出发,1月15日抵达白市镇地样村家中。1月16日,袁某波之姐袁某灵及其姐夫卢某么(均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患者)自驾车从湖北省武汉市出发往天柱,1月17日抵达天柱县白市镇地样村袁某波家中,与包括原某波在内的家人团聚。

 

        1月21日至27日期间,袁某波曾因咳嗽、乏力症状到相关医疗机构就诊。1月30日,其在黔东南州人民医院被确诊为新冠肺炎(重型)病例。2月5日转至贵州省人民医继续治疗。

 

        在省医医护人员精心诊疗和护理下,袁某波和其他3名患者病情逐步好转,分别于2月8号和11号两次采集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胸部CT示病灶较前吸收、减少。

 

        根据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经省级救治专家组讨论,一致认为:袁某波等4名患者已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建议解除隔离,予以出院。

 

        不过,袁某波出院后,还将接受警方的调查,因为在2020年的2月4日,贵州天柱县公安局已对他采取了立案侦查的措施,因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据公安机关的调查,袁某波存在隐瞒自己与来自疫区人员(即他的姐姐、姐夫)接触的事实,且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预防、控制措施。
 

        而且,在没有采取足够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袁某波密切与他人接触,导致其感染的新型冠状病毒存在传播的严重危险。警方认为,袁某波的行为,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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